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

时间:2025-12-30 14:35:04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1

一、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的品种与依据。根据省政府统一规定,我县对种粮农民补贴品种为小麦,以20xx年前出苗的折实小麦种植面积为计算补贴资金的依据。

(二)补贴标准。根据省政府规定,确定我县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标准,为种植每亩小麦补贴13元。

(三)补贴方式。由财政部门把补贴资金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民。

(四)补贴时间。为了更好的发挥补贴资金的效用,要在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兑现到农民手中。

二、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方法步骤

按照省市部署,结合我镇实际,20xx年全镇“直补”工作大致划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健全机构。镇、村都要建立“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镇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所长、经管站长、总支书记等为成员,下设两个工作小组,一是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站;二是补贴资金筹集兑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以财政所和经管站人员作为“直补”工作的主要力量,同时从有关单位抽掉部分人员共同参与,各工作小组和人员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2、广泛宣传。各村要多形式地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和种粮农民充分了解和掌握今年的“直补”政策、办法,尤其要针对今年核定面积工作新增加的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层次和环节,要让每一户农民都了解和掌握自报告的内容、折实办法、自报告的时间,自报告出现漏报少报和虚报应承担的责任,确保这一基础工作的准确有效。

(二)核实面积阶段

1、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原则和范围。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要认真遵循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核定范围是种粮农民20xx年出苗的折实小麦面积。

2、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程序和方法。按照省市要求,今年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由自报告折实面积、核实、公示、确定和统计上报五个环节组成。分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公示、确定、统计上报,镇办政府统计、公示、确定,县政府统计上报四个层次进行。实行镇、村两级公示。具体操作程序为:

(1)自报告折实面积。自报今年的折实小麦种植面积。自报告折实面积的截止日为20xx年底,截止日前由种植小麦的农民(小麦种植所有权人)按直接法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具体方法为:一是纯播小麦按100%折实上报;麦田未留套种行而套种玉米等作物的也按100%折实上报。二是麦田预留套种行套种其它作物,可按公式“种植带内小麦行数0.2每个种植带间距”的比例计算出折实小麦面积后上报。

(2)核实。由镇政府指导村委会采用直接丈量法核实种粮农民自报的折实小麦面积。将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的包村干部,深入农村与各村的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小麦种植面积核实组,要求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小组组建一个小麦面积核实小组,一般由三名村民代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和包村干部组成,具体负责本小组的农户小麦折产面积的核实工作。核实时可参照年度的小麦种植面积,加减20xx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为确保面积核实的准确性,核实小组要与农户一块,逐户、逐块到各农户的麦田中进行实地丈量登记,对每户的每块麦田核实结束后,当场由农户、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干部、包村干部签字认可,以便进行的小麦种植面积公示。

(3)村公示确定。村委会核实后要及时张榜公布各农户的小麦折实面积,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村委会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村各户的小麦种植面积并按时上报镇办。各村上报小麦面积统计表时,要由农户、村书记主任和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小麦种植面积核实的准确可靠,这一阶段的工作结束后,镇“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进村入户,对各村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张榜公示、签字认可及宣传发动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下一步资金兑付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督导,听取各方面反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小麦折实面积的准确无误和兑付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统计上报阶段

镇政府收到各村确定上报的小麦折实面积后,将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政府安排人员重新复核,经公示没有异议后,由镇政府按规定要求进行微机录入和统计上报。

(四)资金兑付阶段

1、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安排。镇办财政将在日前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2、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兑付。镇财政所将在银行中设立“粮食直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封闭运行。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以镇财政所为主,前镇财政所要按核实到户的小麦折实面积和规定的补贴标准,计算到户补贴金额把《粮食补贴通知书》发放到农户手中。种粮农民凭本人身份证和《粮食补贴通知书》到镇财政所办理审核手续,然后到补贴窗口领取资金,或采取“设立流动兑付窗口、到村到户兑付”的方式。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粮食“直补”工作的顺利进行

粮食“直补”工作事关稳定大局,事关老百姓根本利益,事关政府威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扎扎实实的工作,确保把这一“好事”办好。

明确各工作环节、各层次的责任,实行现任追究制。种粮农民必须对自报告的折实小麦面积负责,应于折实自报告日前报告小麦折实面积而未报的,不再纳入核定范围;未准确报告小麦面积的,漏报与少报面积不纳入核定范围;虚报面积的,村委会一经核实,必须减扣虚报面积并通报批评;对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期后可不再对异议进行复核。

包村干部和村里的主要干部必须对本村的小麦面积核定工作负责。对未认真核实就确定上报面积出现虚报的,一经发现核实,由以上责任人负责追回虚报面积部分的补贴资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对应严格公示未进行公示或公示期不满三天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2

一、指导思想

围绕粮食流通“十二五”规划、加快粮食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服务城市转型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持续提升我县粮食产业质量和效益为目的,以加强宏观调控、落实购销政策、提高库存管理、推进园区建设发展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重点,以“转型发展攻坚年”为抓手,在完善调控措施、服务改善民生、推进产业发展、夯实基础设施、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强化行业文明上下功夫,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 ……此处隐藏30776个字……出终止应急响应决定,并由专班办公室通知成员单位及保供企业。

七、后期处置

(一)总结。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保供完毕,由区商务局会同各职能部门及时对应急保障行动中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汇报,报保供专班并通报有关单位。必要时,可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

(二)补偿。各单位对应急保障过程中产生的经费予以结算,对应急保供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补偿。对紧急情况为保障民生必须开支经费,纳入区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统筹解决。

(三)奖惩。区应急保供专班要对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保供专班办公室对本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形势的发展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区政府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本辖区的应急保供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调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保供,及时组织生产、供应和调度生活必需品各类物资,尤其是解决应急保供物资最后100米问题。与市疫情防控应急保供专班协作,满足封控区域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17

按照省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粮食收购和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经营者收购资格和粮食最高最低库存量核查核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与对象

20xx年11月24日—11月29日(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在全县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对象为全县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收购主体。

二、检查组织机构

成立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良刚任组长,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涛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主要负责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资料收集和总结报送。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检查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资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各类粮食收购主体的粮食收购资格开展一次全面核查,对未取得收购资格而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要坚决禁止,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对已取得收购资格但不再符合条件或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要视其情节暂停或取消其收购资格。

二是检查跨地区从事粮食收购的备案情况。对跨地区从事粮食直接收购或委托收购,未在我局备案或未按规定报告收购数量的经营者,要停止其粮食收购活动,并视其情节暂停取消其收购资格。

三是检查履行最高库存量义务情况。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对从事稻谷收购、加工和销售的经营者要逐户核定企业商品粮最高库存量,并定期进行检查,对开展代收代储业务的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纳入委托企业的经营和库存的统计,对违反最高库存量规定的,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四是检查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对纳入统计范围的各类粮食经营者执行粮食统计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重点企业要进行经常性抽查,凡未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或经营台帐保留时间不足3年,未按规定报送粮食经营台账及有关情况的,将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五是检查落实临时收储政策情况。重点执法检查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执行质价政策是否规范,政策性粮食审核验收是否严格等情况,对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虚报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严厉查处。

六是检查成品粮油库存情况。加强对成品粮油(小包装)库存不定期的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成品粮油(小包装)库存数量先轮入后轮出的轮换原则,确保成品粮油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四、检查方法

(一)以执法大队为主,临时抽派其它股室人员组成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对全县粮食产粮片区进行集中检查,对无证无照违法从事粮食收购的要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办理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的要核定最高最低库存量,签订承诺书。并要求建立收购台账,每月定期向县粮食局报送相关数据、报表,以便备查。

(二)对边远及个体粮食收购户不多的乡镇,执法大队电话通知,集中到粮食局开会,学习粮食法律法规,对每一位个体收购户核定最高最低库存量,并由个体收购户签订承诺书。

(三)通知粮食收购企业集中到粮食局签订最高最低粮食库存量,学习粮食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规范经营。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18

根据自治区粮食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点

检查时点为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辖区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各种性质商品粮。

三、检查内容

粮食库存帐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粮食仓储管理情况等。

四、检查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按照归属地原则,各县(区)粮食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应急成品粮承储企业的自查工作,并汇总上报(含自治区直属粮食企业、北海粮库、军供站)。

(二)市粮食局4月6—9日对县(区)粮食局组织指导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三)各县(区)粮食局,务必在4月6日前将汇总报表报送市粮食局库存检查领导小组。

五、检查工作组和具体分工

市局成立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检查科负责总体检查工作、粮食库存质量、储粮安全、原粮卫生以及执行相关政策、制度等情况,收集汇总表,起草检查报告。

综合科负责检查库存保管帐、粮食库存年限、库存性质、品种、数量和统计账务,储备粮轮换等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储备粮代储资格,进行核实。

六、要求

各县(区)粮食局,有关各单位要成立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领导,抽调业务骨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粮食库存检查,真实、完整地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并作为汇总报表和各级检查组复查、抽查的依据。

通过粮食库存检查,各单位要真实反映存在问题,达到粮食库存底子清、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对存在问题,要认真查明原因,认真总结。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6日前上报市粮食局。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