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热保障应急预案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热保障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热保障应急预案1为做好全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农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温暖过冬,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xx〕67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有关工作的函》(内能煤运函〔20xx〕106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今冬明春我县约10651户农户有冬季取暖用煤需求,需求量16855万吨。其中,安排蒙东畅彤矿业有限公司落实5000吨取暖用煤,协调鄂尔多斯市调运11855万吨保供用煤。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在9月底前将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发放到位,确保百姓温暖过冬。
二、工作措施
(一)细化分解落实煤源
工信局负责对接内蒙古蒙东畅彤矿业有限公司及准格尔旗宏亚煤矿,确保两家企业足量提供煤炭,并联系确定物流企业进行外调煤炭拉运;各乡镇、乡村振兴局、民政局要与工信部门做好沟通对接,按照优先保障急需和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的原则,根据农民急需程度,组织村民先行按照户均数量拉运鄂尔多斯精煤、剩余部分多伦当地褐煤补足。
(二)严格执行煤炭质量标准和最高限价
工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最低热值及最高限价要求,蒙东畅彤提供褐煤热值不低于3000大卡,价格按照3000大卡不超过275元/吨(出矿含税价)折算执行;外调鄂尔多斯精煤热值不低于4200大卡,价格按照5500大卡不超过460元/吨(出矿含税价)折算执行。同步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加强冬季取暖用煤价格监管,严查严处倒买倒卖、哄抬价格等行为,确保价格稳定、秩序规范。
(三)切实保障运输通畅
各乡镇要按照以村组为单位,兼顾拉运距离远近的实际情况,分时段、分批次统一到煤炭生产企业进行褐煤拉运,到乡镇指定网点进行精煤拉运。交通局负责,做好道路通行保障、卡口协调等工作,确保冬季农民取暖用煤运输畅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农民温暖过冬,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确保农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牧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摸清农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和缺口数量,分类建立台账,强化沟通协调,保障农民取暖用煤稳定供应。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调度机制,有效稳控煤炭价格,协调产煤企业,落实保障供应,规范销售市场,确保完成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任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日常调度、督查督导和明察暗访,督促各部门和相关企业,落实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对履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行动迟缓的,要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供热保障应急预案2一、政策背景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为确保全旗广大农牧民温暖过冬,结合全旗实际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做好农牧民冬季用煤的采购、运输、销售、发放等各个环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措施得当”的工作原则,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牧民温暖过冬。
二、机构保障
为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旗政府成立资金保障组:主要负责协调平价煤采购、运输、装卸及后续的回款等环节的资金保障工作;
煤炭采购组:按照居民用煤需求量,负责对接供煤企业组织调运,保障全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
运输保障组:负责平价煤的运输和配送、交警大队、城管局负责运煤车辆交通管控,为运煤车辆开辟绿色通道。
卫健委负责做好运输过程中人员及车辆的疫情防控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销售保障组:按照农牧民每户需求量保障供应到户,并负责收取取暖煤费用,建立台账,保障政策到位,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场监管局、工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牧和科技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专项督查组。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全过程进行监督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送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对于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现象,在全旗范围内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分工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摸排调查,重点对进货渠道、进销价格、存煤量、煤型及营业执照进行摸底,对无证煤炭经营点进行清理整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土地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林草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占用林草地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环保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安全经营生产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
供热保障应急预案3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应对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供热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供热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行政区域外但影响我市集中供热,应由我市处置或参与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政企联动,专业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等。
1.5风险评估
城市集中供热目前总体形势严峻,我市供热发展较早,供热设施年久老化现象严重,因综合管位路由选址难等问题制约了改造的进度,致使目前部分老旧供热锅炉和管网尚在运行。
城市集中供热运行过程中,受行业自身和外界因素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热源点锅炉、换热站等压力容器存在爆炸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中断;老化的蒸汽管网和高温水管网存在破裂泄漏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中断;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中断;自然灾害、煤炭不足 ……此处隐藏45340个字……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办公室下设:专家组、抢险救援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1.专家组
组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区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供热企业负责人
职责: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其他部门及有关供热企业和专家参加,负责对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提出疏散区域和抢险救援方案的建议,对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2.抢险救援组
组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有关供热企业负责人
职责: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区消防大队、供电公司、有关供热企业等参加,负责根据专家组的建议和突发事件现场情况确定抢险、抢修方案,迅速组织抢修力量、调用专用防护用品和专用工具进行抢修抢险。
(1)烟台亨通热电有限公司抢险队。抢险队设队长1名,焊工3名,管道工2名,电工1名,切工4名,共计11人。
(2)烟台亿通热电有限公司抢险队。抢险队设队长(仪表工)1名,电气工3名,锅炉工2名,机械工6名,设备操作5名,普通工9名,共计26人。
(3)烟台恒邦热力有限公司抢险队。抢险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维修人员2名,基建负责人1名,锅炉负责人1名,电厂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物资负责人2名,电焊工2名,钳工1名,司机1名,普通工3名,共计17人。
如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出现抢险队人员不足的情况,由区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在供热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单位中另行组建,参入抢险救援工作。
3.物资保障组
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成员:区交运局、公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民政局、有关供热企业负责人
职责:区政府办公室总协调,区交运局、公安分局、住建局、民政局、有关供热企业参加,负责组织救援物资和设备的供应,安抚受灾群众,组织车辆运送抢险救灾物资;负责应急道路运输,及时组织抢修相关交通设施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4.宣传报道组
组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供热企业负责人
职责: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供热企业参加,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协调有关部门统一进行新闻发布,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准确、有序地报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5.事故调查组
组长:区应急局副局长
成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有关供热企业负责人
职责:由区应急局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有关供热企业参加,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过程和实际损失进行核查,并将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掌握;负责根据调查情况确定事件责任,并撰写事件调查报告和防范措施建议。
6.善后处理组
组长: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卫健局、应急局、有关供热企业负责人
职责:由区民政局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卫健局、应急局、有关供热企业参加,负责突发事件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事宜,以及对伤残人员的医疗鉴定、经济理赔和社会救助等工作。
三、应急抢险程序
(一)信息报送
重大供热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供热企业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供热事故预案开展自救,并立即将重大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区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抢险24小时值班电话:3397713),提出救援申请。区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区应急抢险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并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指挥程序
1.区应急抢险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由总指挥批准同意启动本预案,并向指挥部办公室布置任务。
2.区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案启动指令后,立即通知下属各组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并按预案预先设置的抢险程序,根据现场应急抢险工作的需要和预先分工,指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三)抢险程序
1.抢险救援进入事故现场后,发生事故单位必须全力配合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要随时保持与区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的信息沟通,同时区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应随时将事故的最新情况向应急抢险指挥部报告。
2.抢险任务明确后,各小组按分工开展工作,抢险队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指挥、调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抢险救援。在抢险过程中,各单位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对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机械设备、人员等,抢险指挥部有权直接调遣,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产生的费用做好记录,事故处理结束后统一结算。
(四)具体抢险处理措施
热源设施设备重大突发故障:立即停止故障的锅炉、机组,迅速启动备用设备,尽最大努力保障供水温度和压力,并及时组织人员抢修。
供热管网突发故障漏水:根据补水量的大小确定漏水情况的严重程度,程度较轻时,应减小负荷运行;程度较重时,应立即停止运行。抢修人员首先应确定漏水位置,然后关闭与漏水点有关联的阀门,如果是主干线有漏点,应立即组织维修或换管;如果是分支线有漏点,应关闭分支线阀门后,恢复系统运行,同时对漏水处进行维修或换管。
灾害性低温气候:加强管道巡查,及时发现管道保温较差的地方并进行修补,同时通知电厂提高水温;一旦发现管道冻裂情况,立即关闭与冻裂处有关联的阀门,对冻裂处进行维修或者换管。
其他影响供热设施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热的突发事件,根据实际情况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五)新闻报道
区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的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凡供热企业发生的重大供热事故的有关信息必须经区政府应急办批准方可由该组对外发布。其他单位和部门无权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六)应急结束
根据事故的控制和发展情况,区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经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四、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组织并实施,上报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本级应急预案。
(二)预案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变化,以及各类演练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级各部门的应急预案要适时进行修订。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
(三)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上级下达的指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预案演练
本预案的演练经区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批准,由区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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